成语 | 合浦珠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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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 | hé pǔ zhū huán |
注音 | ㄏㄜˊ ㄆㄨˇ ㄓㄨ ㄏㄨㄢˊ |
解释 | 合浦:汉代郡名,在今广西合浦县东北。比喻东西失而复得或人去而复回。 |
用法 | 主谓式;作宾语;比喻物归原主或人去而复归。 |
感情 | 合浦珠还是中性词。 |
繁体 | 合浦珠還 |
近义词 | 物归原主、合浦还珠 |
反义词 | |
英语 | The lost wealth is recovered. |
我当时虽失的一件无足重轻的东西,究竟能够合浦珠还,我心里总觉喜欢得很。(《晚清文学丛钞 冷眼观》第十五回)
南朝 宋 范晔《后汉书 循吏传 孟尝》:“(合浦)郡不产谷实,而海出珠宝,与交阯比境……尝到官,革易前敝,求民病利。曾未逾岁,去珠复还,百姓皆反其业。”